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签字,事故认定书就不生效吗?
摘要:交通事故发生后,通过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最后做出事故认定书划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有些受害人不满意交管部门所划分的事故责任,从而拒绝签字。当事人不签字,事故认定书就不生效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最后根据勘查、取证结果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书面证据,也是当事人责任的划分结果。有些受害人不满意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从而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很多当事人认为,不签字认定书就不生效,你能奈我何,事实上是这样的吗?
1、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签字只是表示你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你住址视同你签收或直接写“拒签”,这样反而会使你陷入被动,有可能失去这份核心证据!
2、如果对该鉴定书不服,那么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在拿到该鉴定书3天内向立案交警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核。据了解,也有很多经过复核后改变原来的认定的。行政复核只能提出1次,如果对复核后责任鉴定书还是不服,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设法推翻该事故责任鉴定书,而不能单独对该事故责任鉴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事故责任鉴定书只是立案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不直接对双方财产、权利进行处置,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对方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你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之前所花费的一些修理费用,你可以先行垫付,之后再通过诉讼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追偿。如果他购买了其他的商业保险的话,也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再由保险公司通过诉讼向对方车主进行追偿。
4、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的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应从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后10日内作出;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5日内作出。因此,交管部门只是根据自己的职责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该法的第51条,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交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
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单方作出的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在上面签字对事故认定书是否生效没有任何影响,即是说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样生效。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